近年來,福建省高度重視生豬養殖污染防治工作,特別是去年國務院《條例》實施后,省委省政府以鐵的決心、鐵的措施、鐵的紀律,全面打響生豬養殖污染防治攻堅戰。通過一年來的努力,已取得顯著成效,水變清了,生豬生產臟亂差的形象得到改變,糞污資源利用率大幅提升,養殖場標準化率進一步提高,產業轉型升級加快,正在走出一條生產、生態共贏的現代生豬產業永續發展之路。
一、主要做法
(一)抓調查摸底,為科學決策提供依據。去年,全省歷時兩個月,先后組織人員10萬多人次,深入每一養豬場(戶),逐一填寫禁養區和可養區生豬養殖場(戶)數量、分布、糞污處理模式和設施建設運行等情況,并進行登記造冊,由當地政府蓋章后逐級上報。福清、武平、晉江等縣市還專門委托測繪公司對所有養殖場戶進行測繪留影,做到“一場一圖”。
(二)抓總量控制,實現從源頭上減排。省政府提出實行生豬養殖總量控制,即全省“十三五”期間生豬年出欄總量控制在2000萬頭以內,將控制指標細化到市縣,并以省政府文件下達,作為考核市長環保目標責任書的主要內容。目前,老百姓都知道養豬要有指標、環保要達標、規模要適度,已保留下來的豬場投入環保積極性也明顯提高。
(三)抓關閉拆除,突破治污重點難點。省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生豬養殖面源污染防治工作六條措施的通知》明確提出禁養區劃定標準,禁養區內所有養殖場戶要在2015年全面關閉拆除;同時,存欄250頭以下的生豬養殖戶在2015年底前如不改造或改造后達不到排放要求的,也要全面關閉拆除。截至目前,已累計拆除禁養區內養豬場(戶)6.16萬家,消減存欄生豬659.57萬頭;拆除可養區內存欄250頭以下養豬戶1.72萬家,消減存欄生豬178.42萬頭,全省已完成強制關閉拆除任務80%以上。
(四)抓改造升級,加快轉變發展方式。省政府《六條措施》規定,對全省存欄250頭以上的10072個生豬養殖場實行逐場改造,分五年完成,其中存欄5000頭以上的改造任務在2016年底前完成,其他在2018年底前全面完成,實現達標排放或零排放,凡是未在規定時間完成改造任務的一律關閉拆除。一年來,各級政府和農業、環保等部門,對照省政府下達的年度改造任務,建立標準化改造的倒逼機制,做到“一場一策”、“一場一方案”。截至目前,全省已有2291家生豬養殖場通過標準化改造驗收。
(五)抓指導服務,推廣污染防治新模式。近年來,福建省各級農業部門采取多種形式,強化養殖廢棄物綜合利用的指導服務,推廣能源生態型、能源環保型、非接觸式微生物發酵床等多種治理方式。同時,積極探索創新治污新機制新模式,在全省延平區、新羅區推行“政府搭臺、專業公司治理、部門監管、業主付費”的養殖污染第三方治理模式,實行養治分離,吸引和擴大社會資本投入環境治理領域,推動環境服務業加快發展,提高污染治理專業化水平和治理效果,得到中央媒體報道和各級領導肯定,福建省農業廳與環保廳也已聯合召開第三方治理模式現場會。
二、體會
(一)認識到位是前提。畜牧業發展再也不能走拼生態、拼環境的老路了,已經到了不得不“踩剎車”、“轉方式”的關鍵節點。加快發展生態畜牧業比以往任何一個時候都更為重要、更加緊迫,要堅持逐步還舊賬,不欠新賬,但在這過程中,必須要付出代價,必然會有陣痛,但這個代價的付出值得,陣痛遲來不如早來,這也是促進生豬產業轉型升級的極好時機。正是有了這種認識,各地黨委政府真正重視,部門真誠合作,企業從“要我治理”變成“我要治理”。
(二)政府主導是關鍵。生豬養殖污染防治是一項系統工程,任務十分艱巨復雜,僅靠部門力量是不可能做好的,特別是農業(畜牧)部門是拉不起這輛大車的,必須由政府來承擔。全省在推進生豬養殖污染防治工作過程中,始終堅持政府主導,實行行政首長負責制,每季度各地工作進展情況直接向市縣政府通報,政府主要領導親自掛帥、親自指揮、親自督導,定期聽取匯報、協調解決問題,上行下效,上率下行,真正把畜禽養殖污染防治放在政府工作的突出位置,作為優先問題來解決。
(三)經費保障是根本。去年,省政府出臺《六條措施》等兩個含金量很高的文件,明確規定關閉拆除補償資金由所在地政府負責,可養區生豬養殖場標準化改造專項補助資金實行分級負責,存欄250頭~1500頭標準化改造補助資金由市縣財政承擔,每個養殖場給予30萬元~60萬元補助;存欄1500頭以上全部由省級以上財政承擔,每個養殖場給予70萬元~300萬元補助。全省共需投入省級以上財政專項資金12.9億元,市縣兩級財政投入約50億元,這些資金已經落實,并按年度安排,僅去年以來,省級以上財政已投入7億多元,市縣兩級財政已累計投入資金16.17億元。
(四)部門聯動是保證。全省按照《條例》和省政府《六條措施》,進行部門職責分工:環保部門負責生豬養殖污染防治的統一監督管理,督促禁養區內生豬養殖場和可養區內無法做到達標排放養豬場的關閉、拆除;農業部門負責督促指導可養區生豬養殖場的改造升級,推廣生豬生態養殖模式及養殖廢棄物的綜合利用;其他部門按照各自職責,抓好工作落實,形成防治合力。
(五)嚴格考核是抓手。全省采取逐級下達“軍令狀”的辦法,由省政府向市政府下達生豬養殖面源污染防治責任書,市政府也向縣政府下達責任書,責任書中任務具體、目標明確,并作為各級政府績效考評、環保目標責任制和河長制考核內容,層層落實責任,層層傳導壓力。福建省農業廳與環保廳建立全省工作定期調度和通報制度,實行關閉拆除進展每月一調度、一通報,標準化改造等工作進展每季度一調度、一通報。并充分發揮督查、約談、問責手段,對工作相對滯后的責任人進行約談告誡;對妨礙治理工作的人和事、對工作不力的單位和責任人予以嚴肅問責,形成了自上而下的考核評價體系和自下而上的督查問責機制,有力推動各項工作落實。
一、主要做法
(一)抓調查摸底,為科學決策提供依據。去年,全省歷時兩個月,先后組織人員10萬多人次,深入每一養豬場(戶),逐一填寫禁養區和可養區生豬養殖場(戶)數量、分布、糞污處理模式和設施建設運行等情況,并進行登記造冊,由當地政府蓋章后逐級上報。福清、武平、晉江等縣市還專門委托測繪公司對所有養殖場戶進行測繪留影,做到“一場一圖”。
(二)抓總量控制,實現從源頭上減排。省政府提出實行生豬養殖總量控制,即全省“十三五”期間生豬年出欄總量控制在2000萬頭以內,將控制指標細化到市縣,并以省政府文件下達,作為考核市長環保目標責任書的主要內容。目前,老百姓都知道養豬要有指標、環保要達標、規模要適度,已保留下來的豬場投入環保積極性也明顯提高。
(三)抓關閉拆除,突破治污重點難點。省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生豬養殖面源污染防治工作六條措施的通知》明確提出禁養區劃定標準,禁養區內所有養殖場戶要在2015年全面關閉拆除;同時,存欄250頭以下的生豬養殖戶在2015年底前如不改造或改造后達不到排放要求的,也要全面關閉拆除。截至目前,已累計拆除禁養區內養豬場(戶)6.16萬家,消減存欄生豬659.57萬頭;拆除可養區內存欄250頭以下養豬戶1.72萬家,消減存欄生豬178.42萬頭,全省已完成強制關閉拆除任務80%以上。
(四)抓改造升級,加快轉變發展方式。省政府《六條措施》規定,對全省存欄250頭以上的10072個生豬養殖場實行逐場改造,分五年完成,其中存欄5000頭以上的改造任務在2016年底前完成,其他在2018年底前全面完成,實現達標排放或零排放,凡是未在規定時間完成改造任務的一律關閉拆除。一年來,各級政府和農業、環保等部門,對照省政府下達的年度改造任務,建立標準化改造的倒逼機制,做到“一場一策”、“一場一方案”。截至目前,全省已有2291家生豬養殖場通過標準化改造驗收。
(五)抓指導服務,推廣污染防治新模式。近年來,福建省各級農業部門采取多種形式,強化養殖廢棄物綜合利用的指導服務,推廣能源生態型、能源環保型、非接觸式微生物發酵床等多種治理方式。同時,積極探索創新治污新機制新模式,在全省延平區、新羅區推行“政府搭臺、專業公司治理、部門監管、業主付費”的養殖污染第三方治理模式,實行養治分離,吸引和擴大社會資本投入環境治理領域,推動環境服務業加快發展,提高污染治理專業化水平和治理效果,得到中央媒體報道和各級領導肯定,福建省農業廳與環保廳也已聯合召開第三方治理模式現場會。
二、體會
(一)認識到位是前提。畜牧業發展再也不能走拼生態、拼環境的老路了,已經到了不得不“踩剎車”、“轉方式”的關鍵節點。加快發展生態畜牧業比以往任何一個時候都更為重要、更加緊迫,要堅持逐步還舊賬,不欠新賬,但在這過程中,必須要付出代價,必然會有陣痛,但這個代價的付出值得,陣痛遲來不如早來,這也是促進生豬產業轉型升級的極好時機。正是有了這種認識,各地黨委政府真正重視,部門真誠合作,企業從“要我治理”變成“我要治理”。
(二)政府主導是關鍵。生豬養殖污染防治是一項系統工程,任務十分艱巨復雜,僅靠部門力量是不可能做好的,特別是農業(畜牧)部門是拉不起這輛大車的,必須由政府來承擔。全省在推進生豬養殖污染防治工作過程中,始終堅持政府主導,實行行政首長負責制,每季度各地工作進展情況直接向市縣政府通報,政府主要領導親自掛帥、親自指揮、親自督導,定期聽取匯報、協調解決問題,上行下效,上率下行,真正把畜禽養殖污染防治放在政府工作的突出位置,作為優先問題來解決。
(三)經費保障是根本。去年,省政府出臺《六條措施》等兩個含金量很高的文件,明確規定關閉拆除補償資金由所在地政府負責,可養區生豬養殖場標準化改造專項補助資金實行分級負責,存欄250頭~1500頭標準化改造補助資金由市縣財政承擔,每個養殖場給予30萬元~60萬元補助;存欄1500頭以上全部由省級以上財政承擔,每個養殖場給予70萬元~300萬元補助。全省共需投入省級以上財政專項資金12.9億元,市縣兩級財政投入約50億元,這些資金已經落實,并按年度安排,僅去年以來,省級以上財政已投入7億多元,市縣兩級財政已累計投入資金16.17億元。
(四)部門聯動是保證。全省按照《條例》和省政府《六條措施》,進行部門職責分工:環保部門負責生豬養殖污染防治的統一監督管理,督促禁養區內生豬養殖場和可養區內無法做到達標排放養豬場的關閉、拆除;農業部門負責督促指導可養區生豬養殖場的改造升級,推廣生豬生態養殖模式及養殖廢棄物的綜合利用;其他部門按照各自職責,抓好工作落實,形成防治合力。
(五)嚴格考核是抓手。全省采取逐級下達“軍令狀”的辦法,由省政府向市政府下達生豬養殖面源污染防治責任書,市政府也向縣政府下達責任書,責任書中任務具體、目標明確,并作為各級政府績效考評、環保目標責任制和河長制考核內容,層層落實責任,層層傳導壓力。福建省農業廳與環保廳建立全省工作定期調度和通報制度,實行關閉拆除進展每月一調度、一通報,標準化改造等工作進展每季度一調度、一通報。并充分發揮督查、約談、問責手段,對工作相對滯后的責任人進行約談告誡;對妨礙治理工作的人和事、對工作不力的單位和責任人予以嚴肅問責,形成了自上而下的考核評價體系和自下而上的督查問責機制,有力推動各項工作落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