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2003年就在浦東新區惠南鎮(原為南匯區鹽倉鎮)經營養豬場10多年的張廣洲,因其養豬場未被統計在治理范圍內,只能作為違章建筑被強拆而得不到應有的補貼
發自上海
自去年以來,豬肉價格連創新高,養殖戶們是喜上眉梢,但上海市浦東新區的養殖戶張廣洲卻高興不起來,因他的養殖場正面臨拆除。根據上海市浦東新區2010年制定的《關于浦東新區進一步治理不規范畜禽養殖工作的實施意見》,如果張廣洲的養殖場被納入治理范圍的話,他是能享受到政府給予的補貼的。
根據意見制定的政策,補貼將由區、鎮兩級財政負擔,區級負擔80%,其中需計劃治理的生豬養殖戶共2300家,涉及的生豬約20萬頭。
法治周末記者從浦東新區農委獲悉,浦東新區財政為此已負擔了3億多元的補貼的。
而從2003年就在浦東新區惠南鎮(原為南匯區鹽倉鎮)經營養豬場10多年的張廣洲,因其養豬場未被統計在治理范圍內,只能作為違章建筑被強拆而得不到應有的補貼的。
張廣洲想不明白,他在惠南鎮眾多養豬場中排在前位、占地1萬多平方米的養豬場為何就沒被統計上報呢?
惠南鎮農辦副主任胡松南將此歸咎為:2010年5月統計時,張廣洲在種植食用菌,剛好沒有養豬,所以不在統計上報之列。
張廣洲則稱,當年他不僅自己在養豬,而且還將部分豬舍租給了其他養殖戶在養豬,并向記者提供了自2008年到2012年與其他養殖戶簽訂的《棚舍租賃協議》。
浦東新區農委農業處告訴記者:即便沒養豬,也應統計豬舍面積。
外鄉人上海創業
現已55歲的張廣洲,1995年從老家河南省虞城縣遠赴上海,在浦東做熟食生意,幾年下來,老張獲得了人生當中的第一桶金。
2003年,上海市南匯區鹽倉鎮(現為上海市浦東新區惠南鎮)還完全地處農村,各種養殖業成為了該地發展的主業之一。同年3月,張廣洲看上了養豬生意,覺得這是一個很有發展潛力的行業。很快與上海市南匯區鹽倉鎮(現為浦東新區惠南鎮)永樂村村民委員會簽訂了14.62畝的《土地使用權流轉協議》,租期從2003年5月1日至2023年5月1日。當時的上海市南匯區鹽倉鎮(現為浦東新區惠南鎮)農副業辦公室還進行了簽章“監證”確認。
張廣洲很快建成了養豬場,并在2003年3月底辦理了營業執照,注冊名稱為:“上海市浦東新區南匯欣松畜禽養殖場。”
愛鉆研、能吃苦的張廣洲,雖然識不了幾個字,但經他幾年努力打拼,老張的豬場風生水起,生豬存欄量達到數千頭,高峰期一度達到7000多頭,在當地成為有名的養殖企業。
2013年底,就在張廣洲躊躇滿志,準備大干一場時,其聽聞政府將要征用自家養豬場所在的下鹽路周邊地塊,作為上海市楊浦區居民的動遷安置基地。當時,張廣洲的養豬場生豬存欄已達7000多頭,種豬500頭。
張廣洲想,他的養豬場與村委會簽訂過土地流轉協議,還得到了鎮農副辦的“監證”認可,辦理了營業執照,也經營了10多年,如果要拆遷,政府肯定會補償其損失。
2014年5月,當張廣洲接到浦東新區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的《限期拆除決定書》時,一時愣住了,他的養豬場被認定為違章搭建。
2014年7月8日,張廣洲向浦東新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依法確認浦東新區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下達的《限期拆除決定書》違法,但法院駁回了老張的訴訟請求。
10多年的養殖場未統計上報
張廣洲告訴法治周末記者:浦東新區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認定他違章搭建,依據的是《上海市城鄉規劃條例》,該條例是在2011年才生效。而惠南鎮幾乎所有的養殖場都沒有辦理鄉村規劃許可證,他們在拆除時,都得到了補貼,為何他的養殖場就只能作為違章建筑,沒有補貼。
惠南鎮的回答則是他的養殖場在2010年沒有統計上報浦東區,所以就沒有補貼。
2010年,浦東新區根據《上海市畜禽養殖管理辦法》等相關規定,開展新一輪的“三年環保行動計劃”,制定了《關于浦東新區進一步治理不規范畜禽養殖工作的實施意見》。對全區范圍內所有中小型養殖場和散養戶進行拔點、歸并、治理,并對治理養殖戶給予一定補貼。
2010年,浦東新區各鄉鎮對轄區區所有不規范畜禽養殖場(戶)進行了摸底統計,并上報到浦東新區農業委員會。
“凡統計上報的養殖戶,在拆除治理時都會有補貼,如沒有統計上報的,就沒有。”惠南鎮農技服務站動檢站丁副站長告訴記者,統計工作一般由村干部負責,上報鎮里驗收,再由鎮里報到區里;統計內容(以養豬場為例)包含公母豬、苗豬、肉豬數量和豬舍的結構面積。而且,還要對所統計的豬和豬舍進行拍照留存和繪制養殖場平面圖。
丁副站長介紹,不論養殖場(戶)的規模大小、養殖數量多少,均要統計上報。記者看到一戶只養了一頭公母豬和12頭苗肉豬的也在統計之列。
法治周末記者在惠南鎮農技服務站動檢站提供的“2010年—2012年治理不規范畜禽場(戶)統計表”里卻沒能查到張廣洲的養殖場——上海市浦東新區南匯欣松畜禽養殖場。
惠南鎮農辦副主任胡松南向記者解釋:“張廣洲那么大的一個養殖場,我們肯定是不會遺漏的,只是2010年統計時,他的養殖場里沒養豬,而是在種植食用菌,所以就沒有統計。從2010年統計之后,就沒有再統計了。”
張廣洲對此反駁道:當年他不僅自己養了豬,而且還將部分豬舍租給了其他養殖戶在養豬,并向記者提供了幾份自2008年到2012年與其他養殖戶簽訂的《棚舍租賃協議》。
4月25日,浦東新區農業委員會農業處專門負責治理不規范畜禽場的楊善忠告訴記者:即便沒有養豬,也應統計豬舍面積。只是在補貼時,沒有豬的補貼。
條例規定:養殖場關閉應補償
老張覺得冤。豬場報沒報上去是村委會和鎮政府的失職,怎能怪到自己頭上?
就在張廣洲為為拆遷補償奔走時,他一家人在2014年9月25日晚10點多,與前來對其運輸餐廚垃圾進行整治執法的公安、城管、農業辦等單位的人員發生沖突。2015年5月14日,張廣洲及其兒子、兒媳、女兒和幾名員工等9人分別被以犯妨害公務罪,判處有期徒刑八個月或緩刑。
在張廣洲入獄期間,其養殖場被拆除594平方米的豬棚;2015年4月17日,又有兩個豬棚被拆除,面積共1081平方米。
2014年12月,浦東新區人民政府分別向張廣洲的養豬場下達了《限期拆除違法建筑催告書》和《強制拆除違法建筑決定書》,張廣洲委托女兒申請行政復議,未獲支持;
張廣洲說,村里和鎮里都說他的豬場沒有統計上報,因此沒有補償。
浦東新區農委農業處的楊善忠告訴法治周末記者:截至2015年底,浦東新區2010年出臺的意見中所規定的治理畜禽養殖場的補貼政策已結束。這就意味著,張廣洲的養殖場被拆除后,將很難獲得補貼。
但記者發現,2014年1月1日施行的國務院頒布的《畜禽規模養殖污染防治條例》第三章第25條規定:“因畜牧業發展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城鄉規劃調整以及劃定禁止養殖區域,或者因對污染嚴重的畜禽養殖密集區域進行綜合整治,確需關閉或者搬遷現有畜禽養殖場所,致使畜禽養殖者遭受經濟損失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法予以補償。”













